4月17日,教育部批准我院等二十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是教育部给予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的政策支持。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是国家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2007年教育部批准四省八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在此基础上,今年将试点扩大到八省二十所。早在去年11月份我院就启动了单独招生的准备工作,在经过认真调研、考察、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我院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和综合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单独招生考核方案,得到了省教育厅、教育部的充分肯定。
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将有利于引导适合高职教育专业学习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必将对我院的示范性建设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单独招生方案、实施细则将于近期公布,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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